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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定融产品违约后,投资者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5-18 13:53:50

无论信托,还是定向融资、政府债,都属于非保本型投资,意味着项目理论上都有违约的可能。那么,万一项目违约后,信托产品和定融产品,投资者会面临怎样的解决方案呢?


首先,我们先来理清两者的交易结构。

定向融资工具指的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而私募债是指以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预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公司债券。当定融或私募债的融资主体为地方政府控股的国有投资平台或大型国企时,市场就把该类产品称为政府债。而信托产品则是指信托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和机构发行、管理的一类金融投资产品。


目前大部分政府债都是通过金交所发行。金交所仅仅是一个撮合金融产品与投资者的“交易场所”,并不是金融机构;这和信托产品中,信托公司担任的“管理人”“金融机构”角色完全不同。概括地说,管理人要负责前期的尽调、项目风控、项目运营跟进、贷后管理等;而交易场所只需要保证“流程合规”,主要目的是撮合双方交易。


从交易流程环节也可以看出二者不同,投资者认购信托产品,需要打款至信托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对公募集账户,项目成立时信托公司把款项从募集账户统一转账至放款账户并放贷给融资方;资金汇款时也是相反步骤。而“政府债/定融”则是投资者直接打款至融资方对公账户,二者直接形成借贷关系,金交所不承担管理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信托产品违约后,由信托公司作为管理人与融资方交涉,进行处理抵押物、寻求担保代偿、发起诉讼等行为,为投资者减少损失保全资产。行业数据显示,目前大部分信托在延期数月至半年内能够得到解决。


而定向融资产品/政府债违约后,由于是投资者和融资方直接形成债权关系,金交所对违约不承担管理责任。因此,投资者维权大多是通过销售渠道或者直接通过诉讼等渠道和融资方直接交涉。

投资的项目发生实质违约无论如何都是一件令人唏嘘的事,在决定投资前认真筛选项目尤为重要,我们建立了项目评价模型,对每一个项目做严格筛选,优中选优,为投资者降低风险。

信托定融产品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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